联系信息/contact us
电话:0550-7715005
网址:www.tctzjz.com
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易居天韵31栋1805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促进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现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分管处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挥、协调全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指导市安监站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指导审定安监机构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
4、主持研究解决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定期召开和通报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5、工程发生重要险情和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和指导组织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滁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定。在市建委、建管处的带领下,负责本站的各项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起草本站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和年中及年终工作总结。
3、负责和协调安排监督工作,并签发监督业务文件。
4、负责本站的人事安排和工作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5、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组织对全市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7、负责抓好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过程及竣工验收等备案工作,负责审查监督员的工程监督档案,抓好站内档案管理工作,签发本站发出的工程整改(停工)通知书。
8、主持召开站务会,定期部署、总结本站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滁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
2、协助站长完成建管处分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分管工作负责。
3、完成好站内集体讨论决定的分工工作,对安全站的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调查处理投诉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和重大的工程安全投诉工作,协调处理工伤事故的投诉工作。
5、负责审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及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参与工程报监现场勘探的监督工作。
6、负责处理工程安全监督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监督员难以解决的技术疑难问题,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公正调解工程安全争议,负责审核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及事故结案报告。
7、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和对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评审工作和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申报工作。
8、准确掌握本站所监督工程的安全动态,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台帐,及时向站长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9、拟定业务技术培训,参与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全站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工作,完善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10、根据站接替制度,当站长不在站内的情况下,接替负责站内工作。
11、负责组织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滁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定。
2、严格遵守处、站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认真整理监督档案材料并在工程竣工时及时归档,对本人负责的工程负有监督责任。
3、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重大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
4、在监督过程中,要以规范、标准为依据,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法服人。
5、参加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参加对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7、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8、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4、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各级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定期召开企业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问题,通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7、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
8、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2、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和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3、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4、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直接对本企业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覆盖面不少于本企业在建项目的30%。
15、积极推动本企业的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创建比例必须达到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安全生产分管经理安全职责
1、在企业经理带领下,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负具体责任。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和补充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严格考核。
4、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机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改进措施,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7、组织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申报工作。
9、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活动。
10、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亲自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对本企业在建项目的检查覆盖面不少于本企业在建项目的50%。
11、具体负责推动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制订创建计划和目标,确保创建比例。
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职责
1、负责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7、参加本企业所有项目工程的各类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8、负责组织、指挥、管理企业所有项目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和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5、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及时向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及归档工作。
11、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组织开展并指导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13、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14、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职责
1、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任。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强制性标准,树立“安全为主”的思想,当进度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4、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5、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6、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7、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
8、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9、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并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确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10、对监督部门及公司安检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整改。
11、处理一般过失事故,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4、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5、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巡回检查施工现场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要及时提醒班组做好安全交底,并实施旁站式监管。
7、负责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9、协助项目经理(建造师)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各工种换岗教育,并记录在案。
10、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认真做好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11、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13、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工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
7、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工程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分析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协助项目部、企业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工作。
5、搞好本班组的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 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规划,配备安全监理人员。
2、审核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要及时作出停工处理,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
3、审核签发施工安全监理通知单、暂时停工令和各类施工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施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4、组织审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5、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签署意见;
6、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7、参加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和专家论证工作并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事故。
8、主持施工安全监理会议,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9、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10、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1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及时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12、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对存在安全隐患履行监理责任。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应进行巡查并有详细记录,监理检查记录必须真实、齐全,监理月报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13、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时,应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14、组织、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书面报告。
15、组织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施工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下一篇:没有了!